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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米液晚棉垂《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内部有路名的道路绿化和养护管理应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肉约便联伤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首先肯定物业没有这么大的权力私自改变小区面貌。小区的一切归属于广大业主,物业公司只是业主请来的管家,是为业主服务的企业,它只能维持原状,或者受业主大会的委托,还有没问答有得到绿化部门的同意,要受到罚款。如果物业在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同意可以投诉到街道或者区一级的绿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