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问题描述及疑问:期待您的答案,你就是当代的活雷锋,太感谢了 !
本页链接:http://www.oxrm.com/question/1534393837214941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来自商业、旅游、娱乐用医重装多座开第万镇银风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