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问题描述及疑问:期待您的答案,不知道说什么,送你一朵小红花吧 !
控告信控告人:陈建庚·男·汉族·1969年生·农民·江西泰和人·住塘洲镇龙口村第七组电话13437060028被控告人:陈桂元·男·现年60多岁·汉族·农民·江西泰和人·住塘洲镇栗园村江口组控告请求:请依法拆除被控告人陈桂元在永(昌市)万(合镇)乡道十字路口急转弯处(栗园村与龙口村交界处)上违章建筑事实与理由:我家坐落在永(昌市)万(合镇)乡道十字路口急转弯处,距乡道约10米,对面建筑也如此,形成现代格局。没想到,2010年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八),被控告人在我家前右面距乡道不到3米处非法建一栋长3.8米,宽24米·(其中强占龙口村责任田70余平方米)的店面。挖基脚时,就被镇土管局·县交通局下发了停建通知书制止了!2013年8月15日,他有镇某主管干部撑腰,重新“未批先建”。为止,向主管部门举报后,虽然又下发了停建通知书,但是无济于事!上面口头叫停,他背地里照建,阳奉阴违,并利用政府机关单位节假日之机明目张胆地继续建。眼下房屋快建成(将要封顶)了!综上所述一·被控告人:未批先建是违法建筑!二·此处原本就是交通事故多发地,他如此加塞此地违章占道建筑,无疑令人堪忧!三·他事先未取得四址界角当事人的同意。四·他未留足过往通道,阻碍交通,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机械车辆正常出行生产和生活。五·违犯乡道距离5米建房的法规!六·镇某主管干部为他撑腰的行为就是助纣为虐,就是腐败,就是“顶风作案”!完全形成了“幕后保护伞”。七·他是多栋房户,违背了政府一户一宅政策。八·他毁灭农田违法建筑,国法不容!总之,现在是法治社会,非法建筑,就必须拆除,维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控告人与被控告人双方已经发生多次斗殴事情,其不法行为仍未得到制止。如果任其继续泛滥下去,因此而引发的严重后果,必须由怂恿与包庇者承担!如果得不到政府合理的解决,本人会通过各种途径来维护自身利益,直到解决为止!眼下,举国上下·走“群众路线”。我坚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共产党是维护群众利益的,而不是损害群众利益!尊敬的泰和县政府领导此致控告人签字: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