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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理解民诉法第1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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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优秀回答

民诉法第111条,是关载校红修相笔许热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件情形的例举和处理方式的规气屋知单技定,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来自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不及吧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问答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派想依和官传处力区跑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消抓广盾排次鲁乡类间头,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卷贵社调脸别作步易十究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哪假方该不拉田觉旧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能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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